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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视解读|《消失的她》悬疑背后的法律真相

JIAXUAN LAWYER 稼轩律师
2024-08-28
✎第944篇 原创
文|稼轩争议解决中心 叶鑫

预计预览时间:8分钟


前言


近日,国产悬疑剧《消失的她》持续热映,前有《隐秘的角落》“一起爬山”,后有《消失的她》“一起去看海底星空”,两者被网友戏谑为爱情的“海誓山盟”。据悉,《消失的她》改编自前苏联电影《为单身汉设下的陷阱》,故事原型部分取材于2019年真实发生的中国孕妇泰国坠崖案。该电影讲述了男主何非的妻子李木子在结婚周年旅行中离奇消失,在何非苦寻无果之时妻子再次现身,何非却坚持眼前的陌生女人并非妻子,妻子拿出了身份证明进行自证,夫妻二人似乎都有不可告人的秘密,随着金牌律师陈麦介入到这起离奇案件中,更多的谜团才慢慢浮现。观影之余,笔者将从具体电影情节切入,和大家分享关于悬疑背后所映射出的法律真相。


情节一在警察局何非向警官焦急的阐述妻子失踪的情况着急立案

(图片来源于网络,侵权即删)


何非为何着急报警立案剧情中,何非是一个赌瘾极大的赌徒,面临巨额赌债无法偿还,进而选择铤而走险杀妻的根本目的在于想通过继承侵吞妻子李木子的全部财产。根据《民法典》第四十、四十二、四十六条之规定, 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失踪人的财产由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或者其他愿意担任财产代管人的人代管。另外,自然人下落不明满四年或者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满二年,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死亡。因此,何非在签证到期前着急立案,立案材料则可以作为后续妻子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的重要证据。剧情中,李木子父母双亡,双方又无出生子女,所以在李木子下落不明满两年后,何非就可以顺利代管李木子全部财产,后续满四年后,再宣告其死亡,何非作为唯一法定继承人就可以顺利继承其全部财产。


情节二李木子何非所在潜水馆里学潜水,不小心造成潜水事故,被何非救起后双方相识

(图片来源于网络,侵权即删)


作为潜水学员的李木子,若发生潜水事故,应当谁承担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因此,作为学员的李木子,应当由具有潜水证资格的教练带她下水并全程保障她的安全,因教练擅自离开更换牵引绳而导致李木子差点窒息死亡,潜水场所的经营者具有过失。若李木子因此遭受一定身体损害,潜水场所经营者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情节三何非的赌徒身份逐渐揭露婚前李木子为其还清了所有赌债婚后何非仍不改旧习背着妻子又欠下1000万巨额赌债

(图片来源于网络,侵权即删)


在婚前李木子替何非还的赌债属于什么性质婚前,李木子知道何非欠赌债并愿意为其偿还,只要何非答应以后戒赌。该偿还的行为在法律上应视为赠与,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规定, 受赠人在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时,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在婚后何非所欠巨额赌债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婚后,何非仍未戒赌且变本加厉,欠下1000万巨额赌债,该赌债并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因此,妻子李木子并无义务为其偿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法释〔2020〕22号第三十四条规定,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第三人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另在实务中,一笔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债务主要有从以下三点来判断:其一,该债务是否是基于夫妻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主要表现为事前的共同签字或事后的一方追认,且事后追认方式不限于书面形式。其二,该债务是否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此类债务主要是夫妻共同生活过程中产生的,以婚姻关系为基础,包括正常的吃穿用度、子女的抚养教育经费、老人赡养费等。其三,看其金额是否超出了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债务,支出是否实际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
情节四何非将怀孕的李木子锁在莫沙灯塔下的防鲨笼里导致一尸两命

(图片来源于网络,侵权即删)


首先,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剧情中,何非利用妻子李木子的信任,以带其欣赏海底星空为由,将已怀孕的李木子独自锁在了深海的防鲨笼中,致其一尸两命。何非主观上有杀人的故意,意图侵吞李木子巨额财产,客观上采取引导、欺骗的方式将李木子带到深海的防鲨笼里将其锁入,然后转身离去,虽然李木子当时不至于立即死亡,但给李木子造成了必然死亡的后果。虽然是由李木子自行将氧气面罩拔下,但潜水所带氧气量有限,即使不自行拔下,待氧气殆尽也会面临着必死无疑的后果,这种行为已经造成了李木子死亡的必然后果,事实上李木子也是死于深海,因此何非应认定为故意杀人罪既遂。
其次,何非的谋杀行为致使李木子一尸两命是否属于二次故意杀人罪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故意杀人罪的对象是自然人。而腹中胎儿只有出生后才能视为自然人。我国《刑法》对于胎儿出生的标准是采取“独立呼吸说”。即,胎儿娩出母体并“独立呼吸”后,刑法才会对其进行保护,故而李木子腹中未出生的胎儿并非刑法意义上的“人”,不受刑法保护。故而,故意杀害孕妇,导致胎儿死亡的,在法律上杀死的只有孕妇一个人,而不是两个人,不构成二次故意杀人罪,但故意杀害孕妇,导致胎儿死亡的,属于加重处罚情节。
再次,何非将妻子谋杀后是否还有资格继承其巨额遗产显然,何非已不具有继承妻子遗产的资格,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规定,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丧失继承权,因此,何非故意杀害妻子的行为导致其丧失对被继承人李木子遗产的继承权。
最后,如果何非丧失继承资格那该遗产又该如何处理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若该夫妻二人生前没有签订遗赠扶养协议,也未留下合法有效的遗嘱,则将按照法定继承规则处理他们的遗产。因何非已丧失继承权,故该夫妻之间不再互相继承。剧情中仅交代李木子父母双亡,且二人未有已出生子女,但并未交代其他亲属关系,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若李木子存在第二顺序继承人,则其死亡时,该遗产将由她的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依法继承。若第二顺序继承人中兄弟姐妹中有先于李木子去世的,则依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去世的兄弟姐妹应当继承的遗产份额将由其去世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若李木子无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的(含上述子侄、外甥代位继承),则其遗产属于无人承受继承的情形,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条的规定,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用于公益事业;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剧情中,李木子死后,若其遗产既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其亦非集体组织成员,因此该遗产依法归国家所有。


情节五沈曼携团队自导自演了一出戏剧,最终迫使何非亲口承认李木子尸体位置并将其绳之于法

(图片来源于网络,侵权即删)


其一,何非在境外实施犯罪计划中国法律能不能管答案是当然能管,根据我国《刑法》第7条的属人管辖权规定,中国公民在中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但是按本法规定的最高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另外《刑法》第10条也规定,凡在中国领域外犯罪,依照本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虽然经过外国审判,仍然可以依照本法追究,但在外国已经受过刑罚处罚的,可以免除或者减轻处罚。即沈曼回来后可能不受处罚,但何非是一定会接受我国法律对他的审判。
其二,沈曼虚构“律师”身份,为何非提供法律服务是否合法首先,在我国该行为属于非法执业,根据我国《律师法》(2017修正)第五十五条规定,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人员以律师名义从事法律服务业务的,由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责令停止非法执业,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其次,根据剧情设定,案发应该在泰国,而在泰国诉讼律师最基本的条件是要具备泰国律师资格,而该资格的条件之一便是必须是泰国公民,而陈麦并不具备此条件。但考究剧情细节,陈麦不论是在婚纱摄影店抑或是在二手书店似乎都没有以律师身份进行公开调查,所以从整体戏剧化表达的维度来看,虽有些许瑕疵,但整体逻辑自洽。
其三,沈曼团队用恐吓何非,并将其关押于房屋限制自由是否合法从道德和情感角度来讲,对何非的所作所为千刀万剐似乎都不为过,但从法律角度来讲,沈曼团队为查案对何非实施恐吓、拘禁等行为也涉嫌构成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同样面临承担法律责任的风险。并且在非法拘禁过程中,还强行剃了何非的头发,该行为也同样涉嫌侵害他人的身体权和健康权。



结语


人心扑朔、晦涩,幽蓝如墨,为何爱我者予我牢笼?为何囚人者也像困兽?戏剧来源于生活,有时候却高于生活,它用冲突的戏剧表达方式告诉我们爱会消失,承诺会失效,人会走散,只是我们太执着,相信自己是个例外,可到最后无一例外。《消失的她》之所以热度不减,是因为跳脱出戏剧表达本身,它引起了我们关于人性、恋爱、友情、婚姻家庭的种种思考,悬疑背后是法律的真相,法律就像一把尺,丈量着莫沙灯塔下我们与恶的距离,诚然我们都不想成为下一个被锁住的“木子”,所以希望我们都能学法以明辨,辨人、辨事,保护好自己。
- END -

编辑|稼轩文编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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